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兴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开展形成性、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等多种形式的课程考核方式。请本学期有开课计划的课程根据课程归属单位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是否进行期中考核。
2.期中考核时间:本学期第八周~第十二周。
3.期中考核的组织工作由各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如采用非试卷方式考核的,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为课程成绩评定提供相关依据;如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请各学院加强对期中考试各环节(抽卷、命题、试卷印刷、考场纪律、成绩评定等)的管理,确保相关期中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考试(考核)的公正性,并请及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4.考场记录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务管理-与考试相关表格下载。
教务处
2018年10月9日